征稿信息
2022首届“国元证券杯”安徽文艺创作年度推优活动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22-11-14 浏览次数:0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不断出精品、出人才,进一步创品牌、树形象,奋力增强安徽文化归属感和软实力,加快建设创新型文化强省,安徽省文联与中国艺术报社合作,并在国元证券特别支持下,共同组织举办“国元证券杯”安徽文艺创作年度推优活动(以下简称“推优活动”),面向安徽全省公开征集、遴选近年来优秀原创文艺作品。2022年启动首届推优活动,热忱欢迎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的导向性,发挥推优活动的示范性,奖掖具有鲜明创作特色和艺术水准的优秀原创作品,更好地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推动安徽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贡献力量。同时,藉此活动,进一步彰显国企服务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担当精神与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艺术报社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特别支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安徽各省级文艺家协会
安徽各市文联
承办单位:
中国艺术报社理论副刊部
安徽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安徽省文化艺术基金会
三、组委会与评委会
组委会由中国艺术报社、安徽省文联及特别支持单位国元证券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工作。
评委会由中国艺术报社、安徽省文联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本届推优评选工作。
四、推优原则
1.把握思想性。申报作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部署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新时代,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突出主题性。聚焦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抒写江淮儿女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和发展之果,彰显徽风皖韵和时代特征。
3.体现原创性。申报作品必须为原创新创。
4.注重艺术性。面向社会,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宁缺毋滥,力求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五、推优范围
本届申报作品必须是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展览、演出、上映、播出的文艺作品,包括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戏剧、舞蹈、民间文艺、曲艺、电影、电视、杂技、文艺评论等门类。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文艺作品原则上不再参加推优。
六、征稿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底结束。
七、推优要求
1.安徽各市文联、产(行)业文联、文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创研机构)结合本地、本单位的文艺创作实际报送作品,兼顾各文艺门类,并适当向“文艺两新”人员以及基层和创作一线倾斜。原则上各市文联报送作品总量不超20件,其他各单位报送作品总量不超5件。
2.文学类作品专集申报需提供一式三本,单篇作品须提供所发文学刊物至少原件一本,并附A4复印件一式三份(封面+目录+全文作品)。专集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
3.美术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等,以作品的JPG文件格式参与申报。
4.书法类不限形式,须提供作品原件,大幅作品不超八尺整纸,小幅作品不小于一平尺。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35cm,长度不超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40cm,页数不超12开(24页)。篆刻作品须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统一贴在四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5.摄影类申报作品应为JPG文件格式,不小于2M,长边要求不低于1200像素。作品拍摄地点为安徽境内。
6.音乐类以音频文件格式申报,随附歌谱(歌谱统一为简谱)1份;大型戏剧或小型戏剧均以1部作品参评;舞蹈类以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或群舞之一参评;曲艺杂技类各以1个作品参评。戏剧、曲艺、杂技、舞蹈作品以视频文件格式报送,随附剧本或文本1份。
7.电影类、电视类作品须在电影院线放映或相关媒体平台公开播出,均报送刻录光盘,提供相关播出证明1份。
8.民间文艺类作品以音频、视频或JPG文件格式报送。
9.文艺评论类以公开发表、出版的单篇文章或单部著作报送。以单篇形式(含入选评论合集)申报的,须提供所发刊物(报)或评论合集原件1份、复印件3份(封面+目录+全文作品);以个人独著作品申报,须提供样书3本。
八、申报程序
1.下载表格。本届推优活动正式启动后,主办方将在《中国艺术报》和安徽省文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发布《2022首届“国元证券杯”安徽文艺创作年度推优活动征稿启事》,及时下载申报表、承诺书等。
2.填写材料。申报者须以实名申报,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新文艺群体视情填写)、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承诺书等。同一申报者在同一文艺门类只能申报1件作品,同一件作品只能申报1个文艺门类。多名作者合作创作的同一作品可联合申报,申报不超3人;丛书以单部著作独立申报。电子材料可提供U盘。
3.汇总报送。申报者向所在地的市文联、产(行)业文联、文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或省直相关单位(创研机构)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选取一个渠道申报。上述受理申报材料的单位按文艺门类和清单顺序汇总,报送至各省级文艺家协会指定邮箱。
九、作品评选
1.初评。安徽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分类开展初评,提出进入终评名单,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组委会。
2.终评。由本届评委会进行终评。每个文艺门类原则上各推选出不超5件优秀作品,并在安徽省文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最终确定年度推优名单。
十、作品扶持
1.对推选出的年度优秀作品予以颁发证书等。
2.优秀作品名单将在《中国艺术报》刊登,同时本届评选结果还将通过有关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刊发或推送。
十一、作品权益
1.申报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须提交纸质承诺书,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2.组织、支持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宣传、研究等无偿使用的权利。如需改编成其他作品,可优先与作者签订相关协议。
3.报送的书法作品待活动结束后退还原作,其余类别申报材料一概不予退还。
4.凡申报者均视为作者同意并遵守上述各条规则。
5.本届推优活动的解释权归组委会。
十二、推优纪律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严格把握作品的政治导向、内容质量和艺术水准。
3.严禁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凡因上述事项导致产生侵犯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纠纷的,一律取消推优资格,并由申报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推优评选结束后,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由组委会核实后,追回所颁发证书等,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4.评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如有作品参与推选,应遵守回避制度,杜绝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5.推优活动在安徽省文联机关纪委和安徽省文化艺术基金会监事会的监督下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十三、报送须知
1.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对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各报送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备注“年度推优申报材料+某市或单位、机构(团体)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