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宣传周漫画篇(一)

发布日期:2022-04-20 浏览次数:0

编者按: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中国美协积极响应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倡议,选取协会在处理违纪和侵权行为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配以漫画刊发,以飨读者。

1.jpg

《你抄,还是我抄?》漫画        作者  赵昆  2022年

 

 

案例

某甲投诉某乙抄袭其作品,某乙辩称其作品素材来源于古代佛像、壁画、汉砖等。专家认为某乙提供的传统造型、纹样等参考素材不足以形成其现有作品的图式,而是更接近某甲的造型、图式及平面构成设计,在构思和画面构成上与某甲作品雷同,构成抄袭,取消了某乙作品的参展资格。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古代壁画、佛像、汉砖以及传统图腾均已进入公共领域,可以使用其元素进行创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其中“独创性”是指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具有创造性,如在已有作品基础上创作的作品则必须与原作品之间存在可以被客观识别的差异。此案例中,把属于公有领域中的内容剔除出去后,某乙作品中仍旧有实质性内容与某甲作品相同,因此某乙的行为侵犯了某甲的著作权。



返回顶部